关于员工奖励的几项规定
发布时间:2019-05-23 点击量:4691
为激励员工爱岗敬业,进一步增强员工工作的自觉性、积极性、创造性,提高员工的幸福指数,经董事会研究,特制订此规定。
一、购房奖励: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三年员工,自己购房者,从第四年起,每年奖励一万元(即四万元)。以此类推。
二、购车奖励: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二年员工,自己购车,从第三年起,部门经理、主任,每年奖励3000元(即9000元)。副经理、副主任以下人员每年奖励2000元(即6000元)。以此类推。
三、工地项目部奖励:项目实现纯利润的2%奖励工地项目部,按岗位(施工员、技术员、安全员、质检员、资料员、材料员等七大员)分发奖金。
四、年终奖励:根据公司效益,员工业绩,经民主评议,发放个人年终奖金。
2019年5月17日